问题 | 强奸罪如何定性为暴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我们将强奸罪的性质定义为暴力行为,这其中所涵盖的暴力含义,主要是指通过暴力、胁迫以及其他强制性手段来对女性进行侵犯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便行为人并未直接采用身体上的力量,但只要他的行为能够使得受害者无法反抗或者产生恐惧心理,那么就可以视为存在暴力行为。例如,利用药物让受害者失去意识、采取恐吓方式使受害者感到害怕而无法反抗等等,这些都有可能被判定为暴力行为。因此,在强奸罪的范畴内,暴力行为不仅仅局限于物理层面的直接伤害,同时也包括那些足以压制受害者反抗的精神压力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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