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判了还会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实施强奸罪行而受到法律惩处并需要做出赔偿之责的被告,倘若因为他的不法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实际的物质损失,那么他们在该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期间,有资格向法院提起并要求就此展开附带民事诉讼。承担起民事赔偿义务的罪犯,如果同时也面临着法律所施加的罚金刑罚,且由于其个人财产不足以完全支付这两项刑罚,甚至可能会被判决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时,他应该首先为受害者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