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强奸罪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即违反女性意愿,通过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
1.对该罪行的处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有本罪的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者,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1)在强奸过程中表现恶劣; (2)累计强奸多位女性,不仅可以是行为人多次实施此种犯罪行为,也可以是单次就侵犯了至少三名女性,这里所说的“多人”是指至少三人,既包括三名以上的成年女性,也包括三名以上的未成年女性,但并不包含三名以上的未成年男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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