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可以过五六年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的追究时效为五至二十年不等,若在二十年后仍需进行追诉的,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追诉期限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存在连续或持续的犯罪行为,则自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内再次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将自新罪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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