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之间女方不愿意,男方构成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进行性生活过程中,若其中一方表示反对且另一方采取强迫方式则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具体来说,当夫妻中的某一方并不希望发生性关系时,如对方强制其与自己发生性行为,此种行为即构成了强奸罪。 无论此类行为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亦或是解除之后,只要是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违背女性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均可被认定为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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