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要赔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哇塞,您知道吗,对于强奸罪的被告,有时候他们真的需要为此承担补偿责任哦。
下面就让我为大家详细地解读一下其中的奥秘~ 首先来看“精神损失费”这点。 通常情况下,我们在应对强奸罪时,赔偿更多的关注点并非具体的财务损失,而是其对受害者心理所造成的创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的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确指出: 若是受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精神损害并试图提请附带民事诉讼或独立提起民事诉讼寻求赔偿,遗憾的是,法院对此并不受理呀。 接着俗话说的好,意外之财莫伸手,附带民事诉讼也同样适用。 如果受害者由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了财产损失,不妨考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在此种情形下,倘若被告经济状况欠佳,无法支付精神损失或罚款,那么他就必须优先偿还受害者的民事赔偿金。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间确实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如果被告除了需接受刑罚之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然而他自身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款项,那么他应首先偿还受害者的那部分民事赔偿金。 甚至于,若被告被依法宣判没收财产,仍然需优先负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 总的来说啊,虽然被告明知故犯,但有些时候,他们仍然须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常常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创伤等多方面损失。 至于需要多少赔偿金额呢?这个问题可没有统一答案,它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