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共犯的认定是:
1、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实施了或帮助实施了强奸行为的,即可认定为强奸罪的共犯。 2、一般情况下,会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3、如果存在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加重处罚情形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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