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有没有可能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无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并非必然表明存在犯罪行为。
监视居住实际上仅为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其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有序进行。 在此期间,倘若经由进一步的详尽调查与深入审核,证实无法获取充分的证据支持存在犯罪事实,或者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且危害程度有限且不至于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便有可能被裁决为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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