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认罪认罚书还能做无罪辩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无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署认罪认罚书之后,在特定情况之下仍有权利选择为自己进行无罪辩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未对被告人人身权益中的辩护权施加任何形式上的限制。 认罪认罚书所传达的核心信息是被告人为认罪的行为表示诚挚的认同,同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罚。 但是,如果在此之后的诉讼程序中,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上出现了重大问题,这些都有可能对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那么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就有权利提出无罪辩护的请求。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进行无罪辩护可能会面临诸多挑战与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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