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有案底吗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过程中,被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则这并不能说明当事人必定将不会产生案底。
实际上,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而并非对该案件的最终裁决或处理方式。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需要全面地考虑到伤害行为的严重程度、实施手段、所导致的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在整个事件中所表现出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具体而言,对于造成他人轻伤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对于致人重伤的,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而对于致人死亡或者以极其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然而,如果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判定为有罪,那么便会留下案底记录。 但是,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在此情形之下,通常情况下是不会产生案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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