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取保候审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涉嫌犯罪而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犯或被告人员,一旦其触犯了相关取保候审规定,并且已经交付了相关保证金,我们会对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进行没收处理,同时,针对不同情况,我们将分别要求嫌犯或被告人员作出书面悔过承诺,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甚至是依法逮捕等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关于拘留期限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违法行为及其严重程度,以及相关法律程序的进展情况,因此并无固定的统一天数可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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