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相关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文将要探讨的内容是关于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法律机构如何运用取保候审这一法律制度来应对那些尚未被正式抓捕或者已经被抓捕但需要变更行为控制方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
为了防止这些人员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相关部门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有任何逃脱的企图。 这种行为控制方式就是我们所说的取保候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之所以采用取保候审,往往是因为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可以避免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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