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人员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过程中,我们通常会要求其符合如下几个核心条件:
首先是犯罪行为性质较为轻微,极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的刑事处罚措施; 其次,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的危害性;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因为这也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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