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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传过后的程序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实施拘传手段以后,若犯罪嫌疑人体息无误并被正式拘押至指定地点,应立刻开展详尽的询问审讯工作。
审讯过程完成之后,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需采取诸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性措施,均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若无需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则应立即予以无罪释放。
与此同时,在整个拘传及后续处理过程中,必须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例如为其提供充足的饮食以及适当的休息环境等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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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