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后几天后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程序,针对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人员,申请取保候审并无明确规定其具体时段。
就一般的情况而言,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然而,是否能够顺利获得批准,这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例如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民事行为的社会风险程度等等。 若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足以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那么申请获批的可能性便相对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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