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非法经营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团伙非法经营案件的取保候审评估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通常情况下,若犯罪情节轻微且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低,例如系初次犯罪、具有明显的悔过之意以及积极主动地配合调查工作等,那么便存在着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然而,倘若犯罪行为严重,对社会造成了重大危害,或者嫌疑人可能存在逃逸倾向并有意毁灭关键证据的风险,那么此类情形则相对难以实现取保候审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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