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哪些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法上所述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
在该情况下,被取保候审者无需遭受牢狱之灾,但是必须严格恪守诸多规定,例如禁止擅自离不开居处所在的市、县范围,同时如若住所、职业以及联络方式有任何变动,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立即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 此项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会面临较轻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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