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监狱机构具有实施取保候审的权限。
通常而言,如若犯罪嫌犯所犯罪行相对轻微,可能被判处罚金、拘留或单独适用附加刑; 又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而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亦或是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等特殊人群,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以避免对其造成社会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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