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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材料是做几份的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取保候审资料的准备过程中,份数并无固定之标准。
通常情况下,我们建议您至少预先准备三份文件。
其中一份将呈交给负责批准取保候审事宜的司法机构,另外一份则应由被取保候审当事人自行保存,最后一份则主要用于相关档案及备案工作的记录与管理。
然而,具体所需的份数可能会因案件性质、所涉司法机构以及实际操作需求等因素而有所变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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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4: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