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取保候审后还会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使在接受行政取保候审之际,仍存在着被拘留之风险。
对于取保候审这一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来说,它并不代表案件讯息终结抑或是其他更为严格的法律制裁措施将不再介入。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了相应的规则,亦或者新的证据显示出他们的罪行情节严重,那么便极有可能面临着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转为拘留的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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