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阶段的取保候审谁批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程序中之取保候审的批准事宜,通常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予以审核批复的。
在案件进入起诉环节之后,检察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对犯罪嫌疑人所体现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本身的性质及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从而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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