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去哪里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请求应向负责此案相关审查与处理的执法机构提交申请文件。
例如,若涉及由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并已侦查完毕的案件,申请人应当向该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而针对检察机关自行开展侦查工作的案件,那么则应向相应的检察院进行申请; 倘若所涉案件属于法院负责审理的范围之内,则应直接向法院递交申请。 然而,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律规定条件,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罚,或者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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