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了还可以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由担保方式获得人身自由之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仍然面临着被逮捕的可能性。
倘若这些人在获取担保期间,例如未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擅自远离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乡村,或者对证人进行干扰妨碍其作证等行为,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面临强制措施的改变,即从原先的取保候审转变为更为严格的逮捕。 除此之外,如果案件的具体情况发生了变化,例如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者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行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时,同样也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转为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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