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的状态才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取保候审制度主要应用于以下几类情况:首先是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是虽然可能涉及到判处有期徒刑等重大刑罚指控,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无明显社会安全风险的情况; 再者是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状况; 最后就是在已经羁押期限届满,但相关诉讼仍未结案,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进行后续处理的情况。 因此,总的来说,取保候审的核心要义在于确保将其嫌疑人或被告人对社会构成的潜在威胁降至最低程度,同时又能保证在需要的时候随时传唤他们出庭受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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