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怎样才达到取保候审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适用条件,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情况: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但在进行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再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行照顾自身起居生活,或者其为孕妇或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重大威胁; 最后,在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如果被告人已经被拘留,且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仍未得到审理判决,此时就需要对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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