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执行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具体实施取保候审的各类情况中,首要考虑的因素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行径;
其次则是可能涉及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执行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威胁的违法行为;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诸如重病患者、无法自理生活能力者、哺乳期女性等特殊人群以及案件在经过司法审判程序后,仍未得出结论,需要继续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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