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在逮捕之后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其取保候审的行动既可选择在被捕以前,亦或是随同被捕以后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皆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和权利。 因此,如在受害人还未受到逮捕之前,倘若犯罪活动的严重程度相对较低,可能面临被处以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或者有可能被判罚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期,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对社会造成过大的危害,这种情况下便允许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然而,当逮捕行动完成后,也不排除案件的具体情形或嫌疑人的实际身体状态因各种原因而不适宜继续遭受羁押,因此,也存在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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