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联系不上被告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第二次起诉离婚遭遇联系不上被告的情况时,可采用公告送达的途径来解决。
法院会在法定的媒体平台上刊登公告,此公告的作用在于向被告传达相关的诉讼事宜。 通常,公告期设定为60日。 在这60天的时间里,即便被告未能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依然会按照既定程序照常进行审理工作。 2.在审理的具体过程中,法院会细致地依据双方所提交的各种证据以及各自的陈述内容,来严谨地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一旦法院认定感情已破裂,便会依法作出离婚的判决。 3.然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公告送达这种方式会使得诉讼周期有所延长,同时也会增加一定的诉讼成本。 所以,在提起起诉时,应当尽最大努力去提供被告的准确联系方式以及详细地址等相关信息,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送达的效率,避免因联系不上被告而导致诉讼进程受阻。 倘若无法确切知晓被告的下落,还可以尝试通过其亲属、朋友等渠道去打听被告的行踪,以此来保障诉讼能够顺利地推进下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系夫妻关系。小朱第二次起诉小胡离婚,但却联系不上小胡。小朱向法院提供了小胡的一些基本信息但无法联系到本人。法院决定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60日。小朱认为即便小胡不到庭,法院也应判离,小胡亲属觉得这样不公平,争议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法院公告送达符合法定程序,在无法联系被告时这是可行途径。 2、法院判离与否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会依据双方证据和陈述判定,而不是被告是否到庭。 3、公告送达虽可解决联系不上被告问题,但确实会延长诉讼周期、增加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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