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书面回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施取保候审,通常会有书面回应的程序遵循着。
当申请者提出取保候审时,相关司法机关将对其进行精心审查并作出决策,然后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反馈决定。 倘若考量后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则会发出取保候审决定书予以确认; 反之,若未予批准,亦会以书面形式详细阐述不予批准的具体原因。 此举旨在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同时使申请人能够清晰地理解决定的结果及其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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