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状况下,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的。
例如,那些可能会被判处在管束之下执行、短期拘留或者独立适用刑事附加刑的人,或患有某种较为严重疾病、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严重限制、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幼儿的妇女,如果在她们身上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又或者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有关案情仍未了结,需要借助取保候审方式进行后续查证工作等情形。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仍然取决于司法机构针对各案件的具体情节进行详尽分析后所做出的判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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