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裁定执行取保候审措施时,往往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与衡量: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是其所涉嫌罪行能否量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带来实质性的危险隐患?除此之外,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情况,诸如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胎待产或是正在哺育婴幼儿等状况,采用取保候审也应不会导致产生社会危害性; 当然,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此时也需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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