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拘役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拘役期限所涵盖之事项。
取保候审乃一项刑事诉讼法上的强制性措施,系指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尚未被正式逮捕或已被捕但后续需调整强制性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相关程序,基于法律规定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保证金,并且签订具有律效力的保证书,以确保其在接到传唤时能够随时到场,同时对其不再实施拘留或者暂时撤销其拘留之相应权利的暂时性管理措施。 然而,拘役却属于一种刑罚制度,是透过短期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使其接受就近的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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