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罪以公司为名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断以公司名义实施的金融证券市场中的集资诈骗罪这一问题上,关键在于对参与者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进行深入准确的认定。
当公司的首要目的是通过制造虚假消息、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来非法集资并将集资金额占为已有或任意挥霍,从而导致大量集资参与者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便可判定其涉嫌犯下集资诈骗罪。 同时,公司内对此负有最高层级管理责任的人员以及其它直接负责人也必须为此类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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