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终结是案件终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终止并不代表着案件的完结。
取保候审仅为一种涉及到刑事问题的强制性手段措施,它的终止或许源于该措施的有效期已经结束,或者强制性措施的变更亦或是案件有了新的发展态势等情况。 然而,相关案件的决断取决于公安机关的调查核实、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等到最后阶段的关键发展。 倘若按照法定程序评判,最终确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无罪之人、虽有罪却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已经被判定有罪并执行完毕相应刑罚等情况下,方可视为案件的正式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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