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过后又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历过一次刑事拘留后,若再被要求进行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关键在于全盘考虑案件的详细状况以及嫌疑人所具备的各项因素。
首先需要确定第二次被刑事拘留的具体原因所在,例如有无新的犯罪行为及其相关证据被揭示出来。 对于取保候审这一程序而言,首要需求是证明嫌疑人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不会试图逃避侦查、审判,并且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等。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向有关部门递交正式的取保候审申请文件。 此外,律师也可在此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协助收集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资料,并与负责审理此案的机关进行有效沟通交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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