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会不会再变强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适用了取保候审措施之后,确实存在着被依法转变为强制性的可能性。
倘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士作出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抑或案件情形出现了严重的变化(例如,新发现在该案件中涉及到的刑事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员有逃离现场、销毁证据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潜在风险等等),那么将很可能会导致先前所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被强制执行。 然而,针对此类复杂情形的决策应当根据个案的具细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谨的分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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