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判刑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考虑对被判定有罪者进行第二次审理过程中的取保候审问题时,需综合各项要素作出审慎的判断。
从大方向来看,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处一票否决(管制、拘役或“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可能性中,以及可能面临长期服刑惩罚(如有期徒刑),同时实施取保候审举措不会给公共安全带来实质威胁的情况下,他/她是具备申请取保候审资格的。 然而,当案件涉及累犯行为,或是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严重且社会危害极大之时,往往很难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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