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适用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以下情况,可以依法实施取保候审:涉嫌刑事犯事人或被告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有有期徒刑等重罪嫌疑,但对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持有共识; 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处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以及在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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