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什么时间能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之手续可于刑事诉讼三个阶段——侦查立案、审查起诉以及法庭审理——予以办理。
通常情况下,当公安主管部门或人民检察院自启动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之日始,即有资格考虑是否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倘若案件已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或已进入到法庭审理环节,那么相应的检察机关及法院亦有权决定是否介入执行取保候审程序。 不过,实际能否得到批准,往往受到案件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社会风险性的多重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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