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算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取保候审”并非指被捕之实,它实际上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手段;
其真正的意义在于,允许未被拘禁或拘留的涉嫌犯罪者,在无需承受长达数月的监管生活的同时,仍然能够确保其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得以正常有序地进行审讯和判决。 然而,“批准逮捕”则直接表明了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实该犯罪嫌疑犯确实存在犯罪事实,并且根据现有证据推测,他/她可能会面临至少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在此情况下,如果仅仅采用“取保候审”这样的方式来处理,恐怕无法有效地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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