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谁有权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项法律制度的实施和延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拥有权力作出决定的机关包括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
上述各部门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如认定其并非应当追究刑事法律责任、亦或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届满,抑或是需要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等多个方面,及时予以解除。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当事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使得该项措施无法继续发挥应有之作用,那么,原先负责执行取保候审工作的单位亦可依据程序规定将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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