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外省警察带走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被外省公安执法人员带走后,是否具备获得取保候审的条件,这需要基于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
通常而言,若涉及的违法行为影响较为轻微且可能面临的处罚为拘役或管制等特定方式的拘禁; 亦或是可能会引发高于有期徒刑这一等级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显著威胁等情况时,往往符合获取取保候审的要求。 然而,无论是何种情况,是否最终能够获得取保候审,都取决于负责处理此案的部门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科学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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