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已逮捕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检察机关已经决定对特定人士进行批准逮捕之后,仍有可能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然而这个过程所面临的挑战与压力相对更高。
对于这种情况,需要从多个层面去审视并评估相关案件的独特属性和情节走向,同时还要充分考量当事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各种复杂的因素。 在某些特殊条件下,例如原本的案件情况出现了新的转机,具备了新的证据来证实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轻微化或者存在其他特殊的情况,又或者是嫌疑人由于自身身体状况的缘故而无法适应被羁押的生活环境等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司法机关转变其强制性执法措施,转为使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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