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在侦查阶段谁批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这一事项,通常须经公安部门的特别审批许可后方可实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公安部门认为某一犯罪嫌疑人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有权依法对此类人员作出是否批准对其实行取保候审的裁定。 所谓“取保候审”,是一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向有关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按时出庭作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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