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未遂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强奸未遂能否办理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其处理方式需依据众多复杂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从普遍意义上讲,若犯罪行为的性质相对较为轻微、被告人在司法程序中并无明显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有可能被判以诸如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等较轻处罚的可能性存在时,才适宜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然而,强奸罪属于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之列,而未遂状态仅为实质后果外的一项次要情节因素。 因此,提出此类申请往往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和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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