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取保候审程序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身为公务员的涉案人员,如需进行取保候审,应自始至终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来决定是否实施这一司法措施。
在权衡多方因素作出取保候审决策之时,考量的重点往往包括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严重程度以及具体情节等等。 而对于那些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公务员来说,他们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这些公务员还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能随意离开自己所在的城市、县区; 倘若其住址、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有所改变的话,也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上报给执行机关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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