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拒绝取保候审还有机会再申请一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已作出驳回取保候审申请的决定之后,您仍旧有机会再次递交相关申请。
但是,这一次必须要提供充分且合理的新理由,或是解释自先前申请以来,具体情况有所变动。 取保候审这种司法程序中的刑事强制手段,其是否得到采纳和实施,是根据众多复杂因素进行全面权衡后做出的决定。 如果公安机关以某种原因拒绝了您的取保候审申请,很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您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比如可能会有逃逸、妨碍证人作证、销毁证据等潜在风险。 然而,如果在接下来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例如您的健康状况突然恶化,或者您能找到更为可靠的担保人或缴纳更多的保证金,又或者有新的证据证明您对社会的危险程度已经有所降低等等,那么您就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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