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经过法院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是必然需要经过法院的宣判过程方可实施。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所设定的刑事强制手段,它大致涵盖了刑事诉讼中的各个环节——侦查、审查起诉以及最终的裁决阶段。 在案件的侦查阶段中,公安机关拥有决定是否批准进行取保候审的权力; 而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则有权利决定是否采取这一措施; 待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亦有权作出相应的决策。 取保候审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有序开展,同时兼顾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社会危害性及其对案件侦查与审理工作的潜在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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