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可以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措施主要适用于如下几种情形:
首先,针对罪行较轻且不至于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后果的罪犯,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某种独立的附加刑者; 其次,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型处罚但采用取保候审能够有效防止其再次实施犯罪行为从而维护公共安全的条件下,亦可考虑适用此措施; 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失去正常生活能力的罪犯,包括正在孕育或哺乳子女的女性罪犯,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给社会带来额外的风险,也可以实行该项措施; 最后,如果案件在羁押期限临近结束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法律亦允许司法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进行处理。 总而言之,在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措施时,必须全面权衡犯罪行为的性质、累犯的程度以及嫌疑人的现实社会危险情况等各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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