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配合逮捕后会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能配合执行逮捕令的行为被普遍认为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这可能会导致对犯罪嫌疑人产生不良影响。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对案件进行定罪量刑时,会全面地审视案情的所有事实与证据。 若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否配合执行逮捕令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罪名及量刑的结果,但有可能对被告人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的评判产生影响,最终会使得裁判者在考量量刑幅度时上述因素纳入考虑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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